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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人事处关于有序推进全员续聘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关于有序推进全员续聘工作的通知
根据《全员续聘方案》要求,近日各部门都在紧锣密鼓地开展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关于业绩
1.本轮续聘三年业绩累计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且为已完成状态,特殊情况需特殊说明;
2.所有专业技术人员一定如实填写“申报表”、“评分表”,以便学校掌握不同部门、各类人员的真实情况,做出更为客观的评价;
3.若表中没有对应的加分项目,可另附说明,部门给出认定意见;
4.得分评议及材料审核以部门(工作组)为主,学校酌情抽查;
二、关于岗位合同
各部门组织本部门人员从岗位名称、岗位条件、岗位职责、岗位要求、岗位标准、岗位纪律和岗位风险七个方面制定本人岗位合同中的个性化内容,并由负责人于2016年10月24日前审定。学校从25日起陆续抽查各部门的完成情况,校长布置的相关交流会将于校庆之后择期召开。
三、关于工作总结
非领导管理岗位人员撰写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三年的工作总结,由所在部门领导审核并确认签字;
四、关于上交表格、材料
1.各系(部、中心)负责组织本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并填报《续聘业绩分统计表》(见人事处下载专区)及本部门情况处理说明;
2.行政兼职教师归口至所授课程的系(部);
3.无所属系(部)人员,以所在部门为单位将表格、材料交至人事处,人事处进行人员分类后转给相关工作组;
4.表格包括“申报表”、“评分表”;材料包括佐证材料和工作总结;
5.系(部、中心)的“统计表”及“情况处理说明”、各部门人员的表格、材料交至人事处的时间为:2016年10月26日上午10点前。上述材料均要求纸质版。
特此通知。
人事处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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