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2016新生落户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05

通 知

各系学办:

新生报到后,请把已迁入我校户口的学生,以系部为单位收集,并于9月12日前,报到防火治安处,纸质与电子版各一份,过期不交者后果自负。

注:外省学生落户须知:

1、录取通知书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户口迁入证明;

3.注明本人身高

省内学生落户须知:

1.录取通知书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需持本地户口

防火治安处

2016-9-6

上一条:招标公告 下一条:关于提高安全警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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