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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做好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中心、研究所)、处(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教育科研智库作用,促进我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省教科办决定开展“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已上传至原科教处—成果通报下载专区,具体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持或参与课题要求
1.正在承担省级及省级以上教育科学在研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2.提出结题申请,但未通过验收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3.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在研究期间不得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省教育科学规划其它课题研究工作;作为课题主要参研人员,只能同时参与两项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工作。
二、申报课题内容要求
1.申报课题内容要紧密联系实际教育教学,拟申报课题方向可参照《吉林省教育科研“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指南》,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和我校实际情况自选课题研究;
2.课题研究内容要具有创新性,避免重复;研究结果要有针对性、时效性,增强课题的参考价值和实用性。
三、上交材料要求
1. 2017年4月3日前,以部门为单位将《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1式3份),《评审活页》(1式3份),以及汇总登记表(纸质版1份加盖部门公章,电子版传至邮箱71398012@qq.com),上报到善教楼602室;
2. 2017年4月4—8日,学校组专家初审,反馈意见;
3. 2017年4月9—10日,根据专家组对项目的评审意见,相关人员修改、完善、上交申报材料;
4. 2017年4月11—13日,学校终审、汇总、盖章;
5. 2017年4月14日,学校上报材料到省教科办;
6.如有问题拔打咨询电话84825116。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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