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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评选优秀“第三课堂”的通知
关于评选优秀“第三课堂”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为推动学校信息化教学的进程,充分挖掘教师的奉献精神,表彰在教学工作中利用业余时间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经研究决定开展优秀“第三课堂”评选工作。
为确保本次评选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三课堂”的界定
“第三课堂”是指教师利用业余时间,利用现代技术,以网络为载体,围绕教学内容与学生进行互动,使第一课堂的教学得到有效的丰富。
二、评选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评选。
2.个人申报与系部推荐相结合,系部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系部专兼职教师总数的10%。
3.择优评选,获奖名额不限。
三、适用范围
1.全体在校的专兼职教师均可参加评选。
2.参与评选的“第三课堂”开展时间为2014年3月1日--2017年4月30日。
四、参评条件
1.候选人应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坚持立德树人,言语规范,传递正能量。
2.突出教学,体现奉献,持续开展,有引领示范作用。
3.候选人应提供开展“第三课堂”的相应佐证材料。
五、评选程序
1.下发通知:教务处下发通知及相关文件。
2.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个人申报,填写申报表(附件2)。兼职教师按照授课所在的系部进行申报。
3.系部推荐:各系部根据指标体系(附件1)进行初审,并择优推荐,系部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3)。
4.报送材料:各系部材料(个人申报书和系部汇总表)于5月25日16:00前报送,其中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705,电子版传至358595564@qq.com。逾期将取消该部门申报资格。
5.汇报:候选人以PPT形式进行汇报,汇报内容按照指标体系(附件1)涵盖主要观测点,时间严格控制在5分钟以内,汇报日期另行通知。
6.评比:评委会根据候选人提供的材料结合汇报,进行打分、排序,评出拟表彰人员。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对上述评审结果进一步审核,报学校审批。
7.公示:学校审核通过后,在校园网公示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下发有关表彰决定的正式文件。
六、相关要求
1.各部门要充分重视,严格组织推荐工作,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2.受表彰的人员要充分发挥示范作用,积极投身教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解蕙铭、王丹丹
电 话:0431-84825233、0431-84825122
邮 箱:3585955646@qq.com
附件:
附件1:bat365在线登录入口优秀“第三课堂”评选指标体系
附件2:bat365在线登录入口优秀“第三课堂”候选人申报表
附件3:bat365在线登录入口优秀“第三课堂”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详见“教育教学网-教学文件-教字7号文件”)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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