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转发《开展第一批“长春市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实践研究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24

关于转发《开展第一批“长春市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实践研究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系(部、中心、研究所)、处(室):

根据《长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长春市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实践研究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长教职字[2017]3号)要求,为深入推进我市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加强职业教育内涵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市教育局决定开展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申报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上传至 “教育教学网-上级政策”请相关申报人员仔细阅读,具体上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具体要求

1.项目申报者根据《长春市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实践研究项目立项指南(2017年)》所列示的项目选题论证,填写《长春市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实践研究项目申报书》及《项目设计论证》(活页);

2.申请人作为研究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并限参加不超过2个研究项目。

二、申报材料要求

1.《长春市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实践研究项目申报书》及《项目设计论证》(活页)一式五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2.《长春市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实践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一份,系部主任签字后加盖部门公章,同时上交电子版。

三、时间安排:

1.2017年5月26日,10:00前以部门为单位报送纸质版材料,包括《长春市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实践研究项目申报书》和《项目设计论证》(活页)各三份、《长春市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实践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一份);

2.2017年5月27日,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反馈评审结果;

3.2017年5月28日-30日,相关人员参考专家建议,修改、完善申报材料;

4.2017年5月31日,08:00前各部门将完善后的《长春市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实践研究项目申报书》及《项目设计论证》(活页),各5份送交教务处,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版传至邮箱88937826@qq.com;教务处终审、汇总、盖章;上报长春市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指导中心。

本次项目申报时间紧,请严格遵守上述时间安排,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薛媛 联系电话:84825233

附件:

1.长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长春市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实践研究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教职字[2017]3号))

2.长春市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实践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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