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激励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29

关于开展吉林省2022年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激励评审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社领域全力支持抗击新冠疫情若干政策措施》(吉人社发〔2022〕9号)精神,根据吉林省人社厅“关于开展吉林省2022年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激励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向吉林省人社厅推荐2022年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激励评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推荐范围及原则

一)在疫情防控一线做出突出贡献,在临床救治、检查检测、终末消杀、物资保障、医疗在校学生管理、宣传报道、心理疏导、志愿服务及隔离设施建设维护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和突破,且聘任相应级别岗位满三年、拟晋升上一级职称含晋二、三级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已参加年度正常职称评审通过人员,不再单独激励。已享受2022年接触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提前一年申报评审上一级职称政策的人员不再推荐

(二)资格时间、聘任时间、学历时间均按照《吉林省职称评审暂行规定》(吉人社规[2021]2号)规定计算到2021年12月31日。

(三)根据《吉林省2022年疫情防控一线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激励评审推荐指标分配表》我校共可推荐5名人员

二、推荐标准

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一)全程参加2022年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尤其在学校封闭管理期间,主动请缨住校抗疫,并圆满完成工作任务,住校时间不少于50天。

(二)未全程参与2022年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或学校封闭管理期间住校时间不足50天,但承担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重点工作,并出色完成任务,做出重要贡献,获得干部职工普遍认可。

(三)受上级及校党委指派,督导、支援或带领学生参与相关地区、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并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四)积极响应校党委号召,在圆满完成学校疫情防控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参加并圆满完成下沉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下沉社区不少于5次。

推荐方式及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上述推荐标准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自愿申报原则向本部门(单位)提出申请(校级领导向学校办公室申请)提交《疫情防控档案》(附件1)电子版

(二)部门(单位)推荐。各部门(单位)严格对照推荐标准,审核申报人员相关材料。根据申报情况,结合申报人员疫情防控一线的突出表现及其职业道德、能力水平等情况,向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推荐至多1人,推荐结果报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征求意见。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将各部门(单位)推荐结果汇总后,分别征求学校各疫情防控专项组意见,对被推荐人员进行综合评价排序。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如确有其他符合推荐标准但没有被所在部门(单位)推荐的优秀人员,经办公室慎重研究讨论,可向校党委会补充推荐。

(四)确定人选。办公室将推荐结果向学校党委会汇报,党委会确定推荐上报人选。

(五)公示。确定的推荐人公示5个工作日。

(六)提交材料确定的推荐人员,填写相应吉林省2022年疫情防控一线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激励评审一览表,相应《吉林省2022年疫情防控一线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激励评审汇总表》提供职称评审所需要的业绩成果佐证材料至办公室。

    四时间要求

有申报意愿的人员请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并于2023年2月1日16点前提交材料至所在部门(单位),2月3日16点前各部门(单位)提交材料至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人事处 林琳

附件: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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