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对2023年拟退休人员退休时间及独生子女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12-29


关于对2023年拟退休人员

退休时间及独生子女情况的公示

按照国家、省市离退休政策和长春市政府《转发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城镇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奖励实施意见的通知》(长府发〔200437号)的规定,现对2023年拟退休人员退休时间和独生子女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是否享受独生子女奖励政策

退休时间

1

王海建

2023年1月

2

王春梅

2023年1月

3

陈娟

2023年1月

4

刘振刚

2023年2月

5

王锐

2023年2月

6

王珂

2023年2月

7

王东辉

2023年3月

8

李洪臣

2023年3月

9

文世良

2023年5月

10

徐茂凤

2023年6月

11

周晓辉

2023年7月

12

于景龙

2023年8月

13

李璐

2023年9月

14

朱莉

2023年9月

15

孙占林

2023年9月

16

王国庆

2023年10月

17

刘晓茵

2023年11月

18

胡楠

2023年11月

19

李义

2023年11月

20

王晓明

2023年11月

21

王丽岩

2023年11月

22

刘志红

2023年11月

公示时间:20221229――202315日,公示期间教职工如对公示对象相关情况有异议,可向学校反映,联系电话:84826461   84825276

另:拟退休人员,请于退休前一个月到人事处办理相关手续,届时请准备

一、必备证件:近期免冠小二寸彩照1张、身份证、独生子女证、社会保障卡(所有证件带原件到人事处进行扫描即可)。

二、非必备证件(如有可提供):

1.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和命名的劳动模范(英雄)、先进生产(工作)者、战斗英雄荣誉证书;

2.国家部委及各省命名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部队军以上命名的战斗英雄荣誉证书;

3.以省政府名义授予的某系统、某战线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荣誉证书;

4.国家统一颁发的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的一、二、三等奖荣誉证书。

三、相关说明:

1.退休人员归工会离退办管理,届时请到离退办办理相关手续;

2.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自退休月下月起由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统一发放;

3.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2000元)将在退休月的下月由学校制表发放到交通银行卡中;

4.退休证如无特殊情况会在退休日办理完毕;

5.请在退休月到学校计财处办理提取住房公积相关手续。

                                                                                                    人事处

二〇二年十二月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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